
一名41岁的新加坡籍男子于9月15日被控贩运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。他面对一项违反《烟草及电子烟管制法令》的控状。
控方指他于9月13日在武吉巴督一座组屋的楼梯平台,涉嫌与两人进行交易。卫生科学局人员随后搜查他的住处,起获24个电子烟和19个烟弹。
其中18个装有液体的烟弹经过检验,被发现含有依托咪酯,涉嫌用于供应。何祖宏(Ho Joo Hong)被还押一周以协助进一步调查;案件于9月22日再度提审,并展期至11月3日。涉及交易的另外两人也在协助调查。
根据相关法令,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被列为受管制的特定精神活性物质。罪成的进口者可被判处3年至20年监禁及鞭打5至15下;供应者则可被判处2年至10年监禁及鞭打2至5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