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71岁男子性侵女儿、孙女、侄女及学生,被判监禁21年

这名71岁的新加坡男子曾性侵11名女孩,包括女儿、孙女和4名侄女,于9月17日被判监禁21年。其余4名受害者是他与妻子经营的补习中心的学生。受害者遭虐待时年龄介于5岁至10岁之间,罪行持续约30年,从1997年至2021年。

男子面对33项控状,并于7月24日承认其中10项,包括强奸、插入式性侵、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、向未成年人展示色情内容及非礼罪。其余控状则在判刑时一并考虑。由于法庭颁布禁令保护受害者身份,男子无法被公开点名。他被诊断患有骨髓纤维化,这是一种罕见的血癌。

控方要求判处32年至36年监禁,但法官认为,尽管男子的行为“极其令人发指”,所要求的刑罚与类似案件相比,和他的整体犯罪程度并不相称。考虑到他的末期疾病缩短了预期寿命,法官最终将刑期从26年减至21年,以免刑罚等同于终身监禁。

男子从1997年至2021年与妻子经营补习中心。他从1997年开始性侵当时约6岁或7岁的女儿,并威胁她不得告诉任何人,否则家庭会破裂,弟妹将失去家庭都是她的错。他后来在2005年女儿15岁时强奸她,此后停止性侵。男子也曾性侵两名孙女、4名侄女及两名年龄分别为6岁和10岁的学生。其中一名侄女曾因遭性侵而哭泣,男子给她50新元并要她保守秘密。案件在2023年8月4日因年幼孙女向母亲揭露遭遇而曝光,母亲随后报警。男子过去曾在1999年8月和2020年3月因涉及其他受害者的非礼及性剥削罪被判入狱两次。心理卫生学院报告也指出,他患有恋童障碍,对青春期前女孩有性吸引力,并被评估为会对儿童构成危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