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名马来西亚军人因涉嫌于2026年9月11日在哥打峇鲁一家餐馆踢打5岁女儿,于9月17日被控虐待受其照料的儿童。他否认控罪。
社交媒体广泛流传的一段闭路电视画面显示,莫哈末·尼沙·莫哈末·纳西尔(40岁)带女儿离开餐馆时,突然用力将她踢倒在地,随后把她拉起来带走。吉兰丹警方说,事发地点是一家泰式餐馆,视频由店主上传到网上。
控方以被告可能干扰受害者为由不建议保释;辩方则指出,被告已服役19年,有3名孩子,妻子没有工作并依靠他陪同接受肾脏透析和到医院复诊,而且他没有家暴前科,也没有潜逃风险。法庭最终准许他以1万令吉(3095新元)保释,条件是不得干扰受害者和证人、交出护照,并每两周到警察局报到,案件将于10月22日再次过堂。
若罪成,他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(1万5479新元)、监禁最长20年,或两者兼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