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9月23日起,在公共巴士、巴士转换站及终站制造滋扰或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将构成违法。陆路交通管理局(LTA)表示,把脚放在巴士座位上、大声播放音频、乱丢垃圾,以及在巴士上吃喝等行为,都可能被罚款最高500新元。
较严重的违法行为,例如在巴士转换站或终站造成阻碍或危及其他乘客,或弄脏公共巴士、巴士转换站或终站的任何部分,罚款最高可达5000新元。
这些新条例旨在鼓励乘客在公共巴士、巴士转换站及终站保持良好行为,并与现有禁止在地铁网络内扰乱秩序的条例保持一致。LTA表示,新条例将为所有人营造更安全、更体谅他人且更舒适的公共交通环境。
四家公共巴士运营商的工作人员,包括检票员和巴士转换站职员,可向涉嫌违法者发出违法行为行政通知,之后由LTA展开调查。巴士车长无权发出这类通知,但可要求乘客停止滋扰行为;若乘客不遵从,车长可要求其下车,必要时也可向巴士运营控制中心或警方求助。LTA及巴士运营商将以酌情和公平的方式处理不体谅他人的乘客,尤其是涉及身体或心理健康状况的个案。